贖罪日
贖罪日是以新年(Rosh Hashanah)為首的十天懺悔的總結,以「熱切」來形容這一天最適合不過,這是猶太人在年終向神認罪的最後一個機會。
贖罪日是在七月初十,即猶太新年後的第十天。神在新的一年讓人站在審判台前。在贖罪日,人們向神懇求。禁食必須從日落時分開始,直至翌日的黃昏。
贖罪包括向神禱告認罪悔改,為自己所作的負責。禱告包括個人和集體的罪,贖罪日禱告聚會的大部分時間是認罪的禱告。他們首先朗誦柯爾尼德拉(Kol Nidre),除去過去一年人神未履行的誓約。在贖罪日,若沒有向神悔改認罪,過失仍未能糾正。所以,他們為過去一年所作的,嚴厲批判自己。
在猶太新年和贖罪日期間,人們會定時吹起羊角號(shofar)。在贖罪日,人們只會吹號角一遍,長長的一響為節期作結。贖罪日被稱之為安息日中的安息日,在猶太曆中佔非常重要的席位。
聖經談及的贖罪日是特定為贖罪和禁戒的一天。七月初十是贖罪日。「你們甚麼工都不可作,因為是贖罪日,要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贖罪。凡這日作甚麼工的,我必將他從民中除滅……。」(利23:27,28),利未記還告訴猶太人在這天大祭司會獻祭,為人們贖罪。這些祭祀包括用抽籤方法挑兩隻山羊
── 一隻分別為聖獻給神,另一隻作阿撒瀉勒(Asazel)之用。我們不知道阿撒瀉勒的真正意思,但祭祀儀式中,要求大祭司將以色列的罪歸到這隻阿撒瀉勒的羊,然後要把這羊放到曠野去,好讓這羊「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,帶到無人之地。」(利16:22)
獻給神的那隻山羊則被獻在壇上作潔淨祭。
至於第二層帳幕〔至聖所〕,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;沒有不帶著血,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。(來9:7)
這些禮儀,是表明解決罪的需要;人是罪人,所以會犯罪;惟有除去罪,才可以恢復與神相交。不過,這還不僅是猶太人的問題,是關於全人類的事:人自己作不到自救,必須靠神的力量拯救。因此,贖罪日是預表基督的事工(來9:23-28);猶太人在奉行了二千年之後,在基督身上得一應驗。基督只一次為全人類獻上自己的血,就成了贖罪的事。
在拉比文獻中,十天的懺悔則被視為求情的機會,贖罪日是高潮所在──宣佈判決的一天。在這時候,神這位真正的審判官會決定每個以色列人和他們整體的命運,或會把他們的名字刻在生命冊上。
拉比都緊守聖經中禁戒的教導,禁戒享樂。其中包括飲食、沐浴、自我膏抹、穿皮鞋,及禁絕性慾。不准穿著皮鞋的原因是它代表了物質和經濟方面的安逸,與悔罪所要求的謙卑有所抵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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